关于确认安溪沼涛中学省二级达标高中申报资格的公示
根据福建省教育厅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(试行)》和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(试行)》(闽教基[2007]42号)文件精神,在安溪沼涛中学申报、安溪县教育局同意的基础上,经过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申报资格进行实地审查,并获得通过,拟在今年对学校进行省二级达标高中的市级评估验收,现予以公示10天(5月6日至5月17日),如有异议,可向我们反馈。
联系电话:22798807(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)
22782219(市教育局中教科)
泉州市教育局
2013年5月6日